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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06

    世俱杯(亚洲)官方网站

    关于做好世俱杯 2023-2024 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3 号)要求和学校奖 学金评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世俱杯 2023-2024 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名额和相关要求,按大二至大四年级在校生人数分配名额,本次世俱杯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2人。

    二、评选范围及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不含专升本新生),奖励标准为8000 元 /人·年。

    三、评选条件、申请和评选程序

    1.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 号)(见附件 2)。

    申报学生成绩要求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1位于班级前10%(含10%)。综合考评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成绩×70%+第二课堂成绩×30%。同等条件下,获得“三强班级”“三好宿舍”称号的班级(宿舍)成员优先推荐。

    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参评学年没有学业成绩的。

    (3)参评学年考试课程、考查课程成绩有挂科记录的。

    (4)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含)以上处分的,并在处分期限内的。

    (5)所在班级和宿舍“三强班级”“三好宿舍”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且列所在世俱杯 最后 3 名的。

    (6)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

    2.申请和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填写2023-2024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3)

    (2)班级评议:各世俱杯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任副组长、班委、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本科生国家奖学 金评议小组,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议工作。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要具有广泛代表性,人数不少于5 人,班级评议成员中必须有纪检委员,参评学生不得担任评议小组成员。成员名单在世俱杯 范围内公示。

    班级评议小组依据评选条件,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并公示,评选结果在班级公示2 天。班级公示中必须确保每一名学生都知悉拟推荐学生的情况并就是否同意推荐进行表态,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做好公示的过程记录。辅导员审核无误后,提交至世俱杯 。

    (3)世俱杯 评审:世俱杯 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为组长, 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世俱杯 评审工作组,负责本世俱杯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细则的制定、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初审工作。世俱杯 评审工作组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经世俱杯 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向世俱杯 全体师生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要逐一落实师生反映的情况,做好世俱杯 公示过程的记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校。

    (4)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处)就学生成绩及违纪等情况对世俱杯 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进行校内评审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评审结果向全校师生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逐级报至自治区教育厅及教育部审批后发放奖励金及证书。

    四、材料提交

    各年级需在9月11日前,将评审所需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裴怡静邮箱处[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接收。

    评审所需材料如下: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3):审批表先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材料经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版材料原件一份。其中申请人、推荐人、院领导签字及填写日期处务必手写,其他地方打印,所有内容必须填写规范、整洁,不得多页,不得擅自改动表格。

    2.2023-2024 学年《新疆师范大学学生成绩单》,纸质版一份,通过教务系统打印。其中:

    (1)成绩单右下角书写:该生2023-2024 学年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学分加权平均分班级排名名次、班级总人数、必修课门数、必修课及格门数,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世俱杯 公章及教务处公章。

    (2)有免修成绩为零分的必须在此课程旁写明原因,教学秘书手写签字。

    3.2023-2024 学年第二课堂成绩单:纸质版一份。通过到梦空间打印。成绩单空白处书写:该生 2023-2024 学年第二课堂成绩(分数为百分制)。负责第二课堂成绩认定的世俱杯 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世俱杯 团委公章及校团委公章。

    4.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 30%(含 30%)的需要破格的学生,按照评定成绩要求(见附件 2“评选条件”中),提供详细支撑材料,世俱杯 为此类学生分别逐一另出具推荐说明,纸质版两份。

    5.申请人在大学期间各类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奖励)纸质版复印件、扫描件各一份。请各世俱杯 资助工作具体负责人审核原件,在复印件上书写“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名,加盖世俱杯 公章。

    6.申请人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个人事迹材料包括该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报送格式参考《个人事迹材料格式样稿》(附件 7)。

    世俱杯

    2024年9月6日